优化产业布局
编制《河南省矿产资源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,以科学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带动机制砂石产业布局优化。
太行山、大别山、伏牛山等地区资源富集且具备铁路或水运条件的县(市、区),要重点依托产业集聚区、专业园区布局机制砂石项目,根据当地可利用资源总量和5年以上利用期综合确定机制砂石总产能;
豫东、豫东北、黄淮平原等地区资源匮乏的县(市、区),要重点沿京广、京九、陇海、宁西等铁路货运干线和淮河、沙颍河等内河水运网络布局建设砂石土矿、砂石物流集散园区,适度发展机制砂石产业,根据市场需求或运力总量确定机制砂石总产能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。
引导和支持现有水泥熟料企业建设砂石、水泥、混凝土、装配式建筑一体化的绿色建材生产综合基地。
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
强化土地、物流等要素保障,推动符合规划的绿色矿山、优质机制砂石企业和项目尽快投产达产。各地要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小型建筑石料矿山优化布局方案,坚持“关小上大”原则,推进新设立砂石类矿山采矿权有序投放,积极推行“净矿”出让,尽快形成生产能力;在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前,对符合生态环保、安全生产条件的已设大中型砂石类矿山采矿权依法予以延续登记。
完善机制砂石应用标准体系
依据机制砂石相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结合我省实际,加快制定应用于我省工业和民用建筑、交通工程、水利工程的检验规程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,在全省各类工程建设中加快推广应用机制砂石。鼓励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,并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。
开展机制砂石项目清理
依法开展机制砂石项目清理规范行动,对符合产业布局但手续不齐全或污染环境、安全保障能力差、能耗水平高的企业和项目,要求其限期整改、完善手续,到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关停。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机制砂石企业兼并重组。
对列入绿色矿山建设名录的砂石矿山、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,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。
不得限制使用机制砂石、混合砂
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,逐步提升机制砂石在建设用砂中的比例,工程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除特殊要求外,一般不得限制使用机制砂石、混合砂及由其拌制的预拌混凝土。
降低物流成本出厂称重全省联网
推进砂石中长距离运输“公转铁、公转水”,推广敞顶箱等多式联运模式,改进装卸料方式,减少倒装行为。砂石料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、产业园区、重点企业,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应达到80%以上。支持淮河、沙颍河等内河水运网络和漯河、周口、信阳等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,加快推进内河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。
加强砂石运输关键环节管理,建立全省砂石货运源头治超信息化监控平台,将砂石企业称重计量设备接入监控平台联网运行,利用大数据技术逐步拓展砂石生产(开采)和销售信息溯源、税控等功能,预防涉矿违法犯罪行为。
加强进出口管理。严格执行国家进出口管理有关规定,严控砂石出口,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砂石进口业务。